(原标题:宁夏川达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被警告并罚款5000元)
金融界2024年2月6日消息,宁夏川达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因在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帕克中心1107存在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行为,被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5000)。
据公告内容,宁夏川达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在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帕克中心1107存在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项,构成了违规行为。因此,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依法对其进行了警告,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宁夏川达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项,构成了违规行为。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对此进行了处罚,结果为警告并罚款50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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