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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聚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0.23万元

发布时间:2024-02-07 09:14:47

(原标题:成都聚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0.23万元)

金融界2024年2月2日消息,成都聚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消防控制室仅1人值班,被大邑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23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成都聚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春熙江岸小区)的消防控制室仅1人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因此被大邑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23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成都聚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了行政处罚违规行为。对此,大邑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23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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