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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金色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失信,被罚3400元

发布时间:2024-02-07 04:12:58

(原标题:成都金色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失信,被罚3400元)

2月6日,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成都金色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筠连县财政局决定,对成都金色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罚。罚款3400元(大写:叁仟肆佰元整),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该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年的行政处罚。处罚日期为2024年1月8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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