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鸿裕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失信,被罚17200.09元)
2月6日,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四川鸿裕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岳池县财政局决定,对四川鸿裕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一、处以该项目采购金额(3440019元)千分之五的罚款,即17200.09元罚款;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日期为2024年1月3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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