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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嘉之宏电子有限公司被罚款8000元

发布时间:2024-02-06 00:13:55

(原标题:吉安嘉之宏电子有限公司被罚款8000元)

金融界2024年2月2日消息,吉安嘉之宏电子有限公司因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被吉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给予罚款人民币8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吉安嘉之宏电子有限公司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第8.3.1、第8.4.1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吉安嘉之宏电子有限公司违反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构成了违反消防规定的违规行为。因此,吉州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人民币8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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