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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联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被暂停拨付资金及罚款3.5万元

发布时间:2024-02-05 23:13:06

(原标题:吉首联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被暂停拨付资金及罚款3.5万元)

金融界2024年1月29日消息,吉首联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嫌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违法行为,被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暂停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及罚款35020元。

据公告内容,吉首联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望江坳加油站项目,于2020年7月23日取得用地规划许可,因为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出让地,限定规划用地条件有效期6个月,逾期无效后又得重新摘地。为保全加油站项目用地的有效性,该公司一边开工一边完善手续,在未招标情况下,将该项目的土石方三通一平工程单列出来,于2021年1月20日启动开工建设。根据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关于规范合资公司实施的指导意见》规定,合资公司建设项目的参加建设单位推荐采用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入围的设计、监理、工艺、装饰、网架、预算编制单位。为此,吉首联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未经公开招标直接从入围中石化建筑库里比选后分别委托吉首市第二建筑安装公司实施土石方工程,吉首市第三建筑安装公司实施土建部分工程,湖南伊格尔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实施装饰工程,江苏威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工艺安装工程。目前该项目已建成投用。总建筑面积884.7平方米,其中:罩棚306平方米、站房578.7平方米。购置安装加油机(潜油泵双枪式)4台,埋地油罐(SF双层)4台,其中: 30立方米柴油罐1个,30立方米汽油罐3个。配套建设停车位、给排水、电力、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立项批复总投资1600万元,建设投资预算总造价为9948136.33元;施工合同价7004090元,其中土石方工程合同价2161722元,土建工程合同价3204618元,装饰工程合同价1186208万元、工艺安装工程合同价451541元。

吉首联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构成了规避公开招标的违规行为。吉首市发改局责令吉首联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待完善项目相关报建手续后按施工合同支付比例支付工程款;吉首市发改局对吉首联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处项目施工合同金额7004009元的千分之五即3万5000零20元(35020元)的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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