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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飞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发布时间:2024-02-05 23:13:05

(原标题:湖南飞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金融界2024年2月1日消息,湖南飞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其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违法事实,被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罚款:5000元整(¥5000)。

据公告内容,2024年1月5日14时,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开慧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长沙县安沙镇长沙师范学院北门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驾驶员左毅波驾驶车牌号为湘ADZ7366的风神牌小型轿车通过飞豹车主app软件,从长沙师范学院北门承接一名乘客前往东业・上城嘉苑东门。经查,该车是青岛圆成车辆租赁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2023年07月28日购买,主要用于从事网约车服务。驾驶员左毅波向青岛圆成车辆租赁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通过租赁的形式租赁此车主要用于网约车服务,左毅波称,其是通过飞豹车主app进行网络接单,进行网约车运营,而飞豹车主app是湖南飞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运行的软件。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左毅波提供湘ADZ7366的风神牌小型轿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驾驶员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驾驶员左毅波无法出示了湘ADZ7366的风神牌小型轿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已另案处理),和自己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执法队员要求当事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开慧行政执法队接受调查处理,并告知其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2024年1月29日,湖南飞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李晓彬前往开慧行政执法队接受调查询问,承认其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违法事实。

湖南飞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违规行为。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湖南飞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处以5000元的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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