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万邦达水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
金融界2024年1月30日消息,宁夏万邦达水务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灵武市宁东镇人民政府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10000)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01-30 15:14,宁东镇道路运输执法人员对“四防”常态化督导组反馈的超限超载问题进行复查,且情况属实,宁夏万邦达水务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执法人员现场告知当事人到宁东镇人民政府道路运输执法中队接收处理,且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宁夏万邦达水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构成了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规行为。因此,被灵武市宁东镇人民政府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10000)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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