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潮州市湘桥区畅弘医疗器械经营部被罚款16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2.22万元)
金融界2024年2月2日消息,潮州市湘桥区畅弘医疗器械经营部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潮州市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6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2.22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经查明,潮州市湘桥区畅弘医疗器械经营部在销售产品时未能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该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从汕头市浩云贸易有限公司购进的产品在店内销售,至2023年12月5日被查止,已售出部分产品,总获利4222元,余下的产品未售被查。当事人对上述违法行为事实均予以承认。
潮州市湘桥区畅弘医疗器械经营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潮州市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罚款16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2.22万元的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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