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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永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

发布时间:2024-02-04 00:12:59

(原标题:深圳市永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

金融界2024年2月2日消息,深圳市永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被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检查时,发现应急物资柜有 1 套 TZL30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的生产日期为2018.08,有效期为 3 年,至今已过有效期经过进行详述。

深圳市永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构成了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及《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违法行为编号第 1014 号的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对深圳市永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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