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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竹排鱼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47元

发布时间:2024-02-03 22:12:59

(原标题:广东省竹排鱼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47元)

金融界2024年2月2日消息,广东省竹排鱼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经营禁止经营的食品,被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罚款1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47元。

根据公告内容,广东省竹排鱼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经营禁止经营的食品。

广东省竹排鱼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构成了经营禁止经营的食品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决定没收广东省竹排鱼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所得147元,并罚款100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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