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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旺威隆便利店被罚款2000元

发布时间:2024-02-03 07:13:00

(原标题:佛山市南海区旺威隆便利店被罚款2000元)

金融界2024年2月1日消息,佛山市南海区旺威隆便利店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警告并罚款2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佛山市南海区旺威隆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佛山市南海区旺威隆便利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二款,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规行为。处罚结果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000圆整(¥2000),并没收非法财物,“混合型汤料清补凉”(净含量:70克,生产日期:20221008,保质期:12个月)1袋、“陈克明鸡蛋风味挂面”(净含量:900克,生产日期:20220912,保质期:12个月)1袋。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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