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绍兴市上虞顺通运输部被罚款3000元)
金融界2024年2月1日消息,绍兴市上虞顺通运输部因未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承运危险货物,被绍兴市交通运输局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1月28日07时00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开区老上虞港后面的海塘路检查时发现绍兴市上虞顺通运输部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绍兴市上虞顺通运输部未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承运危险货物。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绍兴市上虞顺通运输部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一)项,构成了未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承运危险货物的违规行为。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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