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市天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9000元)
金融界2024年1月31日消息,广州市天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被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处以人民币9000元(9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告内容,2023年11月1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广州市天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无法提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相关台账、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租赁合同未约定双方安全生产职责、未与租户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经调查,2023年11月1日前,广州市天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842号4号琶洲院子文化创意园经营过程中,将园区物业出租给承租单位时存在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出租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为;未开展安全风险识别、分析、评价工作,存在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行为。
广州市天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构成了违规行为。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和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对广州市天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9000元(9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bangqikeconnec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