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锐科技2月15日公告,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日前公告,公司拟向不超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742.01万股(含本数),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92亿元,将用于新能源车载电源自动化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新能源车载电源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二期)、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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