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关于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旨在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促进我国再保险市场高质量发展。

《意见》共十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1. 指导思想。明确支持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贡献力量等。
2. 总体目标。提出着力发展再保险增量市场,强化再保险供给能力,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机制,有效发挥再保险分散保险风险的功能作用,建设现代再保险市场体系等。
3. 加大政策支持,引导构建机构集聚中心。明确支持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专营再保险业务的保险、再保险、保险经纪法人或分支机构,允许境内再保险公司、外国再保险公司分公司在临港新片区设立再保险运营中心,为机构集聚提供良好政策环境等。
4. 推动统一登记,促进再保险信息集成。提出推动境内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在登记交易中心进行再保险交易信息登记等。
5. 稳步拓展交易,逐步形成业务交易中心。
6. 服务重点领域,加快建设风险管理中心。
7. 建立行业标准,强化数据安全管理。
8. 压实主体责任,发挥金融基础设施作用。
9. 营造良好环境,建设现代再保险市场体系。
10. 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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