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损失和一个坏消息
汉字“丧”和“悲”是两个互不相干的词,却又交织在一起。当然还有与之相关的“嘶嘶”“e”等词。罗振宇早就指出“丧”和“丧”是同源词。这种说法不仅被许多学者所相信,而且被用作探究古代湖北历史变迁的依据。
《左传隐公六年》游鄂、“贾府,义九宗卿父之子,反晋侯追随,收全鄂。晋人称之为湖北侯。”杜《集解》:“翼,晋故都也。湖北,晋北一。”《史记晋世家》:“所以我封了唐朝的禹叔叔。唐在河汾之东,百里之外,故称。”裴毅《集解》引《世本》云:唐叔虞“居湖北”,并引钟松注:“湖北今夏。”张守节《正义》引用《括地志》:“故孙艺程位于磁州昌宁县东二里。”清朝《一统志》指今山西乡宁之地。《晋世家》还说湖北挨着汾,也就是唐代的长宁。五代及后唐,由李改为乡宁。根据这些文献记载,乡宁在古代有湖北之名。
学者们普遍认为“哀”与“悲”同源,“悲”是“咩”的原词,所以人们认为乡宁的湖北其实是湖北文化的源头,始于山西乡宁,后迁至河南沁阳,西周初年迁至湖北随州,东周时终于河南南阳。这条迁徙路线看似清晰,但无法解释的问题却难以忽视。
近年来在山西翼城大河口发现的西周巴国墓地,可能从此改变人们的旧认识。陵园2002号墓出土了和巴,碑文为“只在正月,荣杰失位”。(图一)巴国离乡宁不远。所以碑文中提到的原丧地,显然就是《左传》中提到的湖北,希望之地应该在乡宁。根据这一重要史料可知,乡宁原称“丧”,而非“鄂”。这个事实很清楚。
图1西周巴国金文拓片
1, 2.巴盖,齐(2002 8) 3 .巴忠鼎(男2002 9)巴重楼气(M2002 33)
“丧”字出自“桑”,与桑木关系密切。乡宁附近至今仍有大量以桑葚命名的地名,历史上最著名的与桑葚有关的地方当然是采桑金。《左传僖公八年》:“金里克为帅师,所向披靡,郭射右,大败狄桑。梁懿弥道:‘狄不要脸,你跟着他就赢了。’瑞克说,“这只是恐惧。没有速度。郭拍曰:‘狄年底到,是衰弱之兆。夏,狄发金,报采桑之战。复月。“专心致志采桑为斋。杜《集解》:“平阳北渠县西南有采桑。“《晋世家》被误认为是‘啃桑’。《水经河水注四》:“江南聚桑,天津。《春秋僖公八年》金里克击败迪蔡羽桑。“《一统志》清代步道位于山西省乡宁县西部。有意思的是,翼城大河口巴国墓地1017号墓巴潘博的碑文也记载了战败的情况。上面写着:“才正月,巴死了,荣战胜了巴伯,为荣而战,得到了两个丈夫的消息。”(图二)从阅读巴钟繇和巴的碑文可以看出,文书记载的两个“正月”虽不在同一年,但时间也不能相隔太久。如果参考《左传》中记载的金、狄采桑之战“复一月”的事实,可以看出青铜器铭文与传世文献记载颇为相似,可知当时荣、狄频繁侵晋。当然,如果以此铭文作为葬礼的地理依据,商代甲骨文所指的商王田猎常去的葬礼地点也是可以确定的。它的地方在山西南部,自然应该在乡宁。显然,如果乡宁被视为古代湖北省根据:0
西周早期,在湖北随州的杨子姗有一个湖北国。作为周王室的附庸,不时反叛。湖北的湖北和乡宁,《左传》年被错误命名的湖北和乡宁,在出土文献中的名称完全不同,虽然在传世文献中都写成了“e”。“丧”字是为商代甲骨文记载的狩猎场丧事和巴重齐记载的丧事原件而写的(图1,图3),与杨子姗在随州发现的西周早期青铜器鄂版(图4)不同。这两个词没有联系。西周晚期《明云》曰:“天降下国,唯侯引南东夷,广伐东南诸国。”铭文中有两个字(图3: 12,图4: 5),但字大相径庭。学者习惯用“丧”和“坏消息”同一个词,实在不值得训练。显然,后世的两个湖北国原本就不属于同一个民族。它们在商周时期失传,位于今天的山西乡宁。然后一个不知名的人住在今天的湖北随州。
图3古汉字“丧”
1-5.甲骨文(《左传》 10927,010-3000487,《合集》 7月18.1,《佚》 470,《前》 20)
第二,丧与悲的区别
《粹》有“哞”而无“坏消息”,意为争讼,也教“丧”为死。“丧”、“悲”这两个字都跟在“口”这个数字后面,字形也确实差不多。(图3,图4)“丧”音跟“桑”音,许慎误以为是“死”音。而西周金文中的“丧”字是在“去”之后的(图3: 13),或者是“死”和“去”都有(图3: 14)。“桑葚”和“哀”的古音在心脏的新部位是一样的,两个音的读音相同。同样清楚的是,“丧”最初来源于“桑”音。许慎认为“Ugh”抄自《易》,3,336,000-30,000段抄自《易》,更接近现实。“Og”的古音在音牛多,与“丧”杨铎相反,所以两个字的读音相近。
同。这种“丧”“噩”二字于形音两方面所具有的相似特点可能产生的错讹,闻一多先生曾有讨论,这或许就是后世文献将乡宁之丧讹误作鄂的原因。乡宁本名丧,也即霸仲器铭所记之丧原,以及殷商甲骨文所记商王田猎地之丧。“丧”字本从数“口”从“桑”,“桑”亦声(图三:1-5),或更从“亡”从“走”。(图三:6-14)字形中的数口旨在表意,“口”字少则两个,多至四五个;而“噩”以争讼为本义,所从之四口显然也在于表意。口为人的发声器官,古文字很多从“口”的字并不在于表现人生具这样一个发声器官,而是以这一器官表示由口所发出的声音和语言。如“吴”字作“
”,从“口”从“夨”,以“口”表示大言。“兄”字作“
”,从“口”从“儿”,以“口”表示呼叫。“占”字作“
”,从“骨”从“卜”从“口”,以“口”表示视兆决疑所道之判断。“君” 字作“
”, 从“ 尹” 从“口”,象尊者发号。“寤”字作“
”,从“宀”从“爿”从“人”从“口”,以“口”表示寐觉而有言。“喿”字作“
”,象木上三“口”,以众“口”表示群鸟噪鸣。皆为确证。因此根据古人的这一造字原则分析,“丧”字本从数“口”表意,显然意在表现孝子于先人亡故后哀至则哭、昼夜无时的哭丧。
图四金文“噩”“鄂”字
1. 噩季奞父簋2. 噩叔簋3. 噩侯鼎4. 鄂君启节5. 禹鼎
《说文·哭部》:“哭,哀声也。从,獄省声。”这个解释应该并没有反映“哭”字的本义。今见古文字“哭”皆从“”从“犬”,盖喻先人亡,孝子如丧家之犬。字属会意。古以犬子为孝子。《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少时好读书,学击剑,故其亲名之曰犬子。”司马贞《索隐》引孟康曰:“爱而字之也。”爱子为犬子,也自因其孝敬。犬忠其主,故以犬比孝子,明喻子孝父母。犬对主人之忠非常人可以想象,犬失其主,或终身守之。故先民以犬喻孝子而创造了“哭”字。据此可知,从数“口”“桑”声的字,其本义实际就是丧仪之“丧”。后来人们又在这个字形上增加了表意的“走”或“亡”字为意符,别造了一个新的形声字。《说文·哭部》:“丧,亡也。从哭亡,亡亦声。”西周金文已见从“亡”或从“走”的“丧”字,“亡”“走”皆在表意,“桑”为声,用为丧失、丧亡之意,今读去声。而本字则为从众“口”“ 桑” 声。众“口”之形可省写作“”,读为“哭”,用为丧奠之丧。而“噩”从4“口”,实象数人引颈争执纠缠,故以4口示大声争讼,后别作4口相隔,亦示各说各话、言语不顺之意。至秦文字更别造从“”从“屰”之会意字,“屰”训不顺,喻众人语不相谐,明确其哗讼之象,与“丧”字之义大相径庭。很明显,“丧”“噩”二字本不同源的事实是毋庸怀疑的。
三 桑木与丧礼
乡宁古本称“丧”的事实澄清之后,我们便有可能讨论其名称所体现的文化意义。商代甲骨文“丧”在作为地名用字的同时,还有一个意义就是丧亡。而用为丧亡和丧礼的两个“丧”字虽然在后世已有平声、去声的分别,但在上古音系中却没有任何不同。郑玄《仪礼目录》以为:“不忍言死而言丧,丧者,弃亡之辞,若全存居于彼焉,已亡之耳。”《礼记·檀弓下》:“丧有死之道焉,先王之所以难言也。”郑玄《注》:“言人之死有如鸟兽死之状,鸟兽之死,人贱之。圣人不明说,为人甚恶之。”孔颖达《正义》:“言人之丧也,有如鸟兽死散之道焉。先王之所难言死散之义,若言其死散,则人之所恶,故难言也。”事实上,古人以先人亡故不忍言死而言丧,首当以丧为弃亡之辞,故死之言丧,唯在说明先人出走而安全地生活在另一世界而已,所以《说文》训“丧”为亡。而基于这一思想所建立的丧礼传统,显有取自先人亡走的意义,这构成了“丧”字的一项重要内涵。西周金文“丧”字或从“走”从“亡”表意,正是这一思想的准确体现。
然而“丧”字的本字并不从“亡”,仅从数“口”从“桑”,并以“桑”字得声,这个声符的选取其实并不是没有意义的。桑为桑木的象形文,而桑木在中国文化中则具有着广泛的象征意义。中国古人以农桑为本,所以桑树成为古人种植最为普遍的树种。《诗·郑风·将仲子》:“无踰我墙,无折我树桑。”毛《传》:“桑,木之众也。”可见桑木种植之普遍。《诗·小雅·小弁》:“维桑与梓,必恭敬止。”毛《传》:“父之所树,己尚不敢不恭敬。”朱熹《集传》:“桑、梓,二木名。古者五亩之宅,树之墙下,以遗子孙给蚕食,具器用者也。”《诗·鄘风·定之方中》:“降观于桑。卜云其吉,终焉允臧。灵雨既零,命彼倌人,星言夙驾,说于桑田。”毛《传》:“地势宜桑,可以居民。”孔颖达《正义》:“往观于其处之桑,既形势得宜,蚕桑又美,可居民矣。”很明显,古人于家宅必植桑树,或者凡适合桑树生长的地方才可能成为安家宜居之地。因此,桑作为家宅之木,家又为安宁之所,这使桑木理所当然地具有了家居安宁的象征意义。
桑有家宅安宁之象,这种观念根深蒂固。《易·否》九五云:“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孔颖达《正义》:“苞,本也。凡物系于桑之苞本则牢固也。若能其亡其亡,以自戒慎,则有系于苞桑之固,无倾危也。”《易·系辞下》引孔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 系于苞桑。’”故古以桑木主安主宁之思想明确无误。事实上,桑主安宁与“安”“寍”(安宁之本字)二字所表达的思想至为吻合。《说文·宀部》:“安,静也。从女在宀下。”“寍,安也。从宀,心在皿上。皿,人之食饮器, 所以安人也。”“安”从女在房内,女为阴,阴取其静,故古以“安”为静。而“寍”写人于家中心系于食,亦安宁之义。这与桑主家居安宁的特点密合无间。
古凡家居必栽桑梓二木。桑葚可食,桑叶又可饲蚕,为女功之本,而梓木则可制器用,乃至棺椁,所以传统以桑梓二木可以养生送死。《诗·卫风·氓》:“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毛《传》:“桑,女功之所起。”《孟子·尽心上》:“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天下有善养老,则仁人以为已归矣。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百亩之田,匹夫耕之,八口之家足以无饥矣……五十非帛不煖,七十非肉不饱。”桑饲蚕以兴女功,是养生养老之谓。《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古者公田为居。”范宁《注》:“损其庐舍,家作一园,以种五菜,外种楸桑,以备养生送死。”《旧五代史·王建立列传》:“桑以养生,梓以送死。”正因为桑梓为家宅常植之木,所以古又以“桑梓”为故里之称。《文选·张平子南都赋》云:“永世克孝,怀桑梓焉。真人南巡,睹旧里焉。”晋陆机《陆士衡集》七《百年歌》之八云:“辞官致禄归桑梓,安居驷马入旧里。”事实上,家植桑于墙下,故入家先遇其桑,遂桑不仅有家居之象,也有迎接之义。古又以前额称颡,也取其首位迎前之义。因此,由桑所具有的家居与安宁之义引申,凡家庭有了新的成员,也必以桑木迎接以安之,这一做法起源悠久,并形成了中国文化的固有传统。
古人迎新,不出生死两界。生者在于新生命进入家庭,死者则为新亡灵进入家庙。两事同属迎新,故皆用桑木。
古礼以接子迎新用桑弧。世子诞生三日,以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以接之。《礼记·内则》:“国君世子生,告于君,接以大牢,宰掌具。三日,卜士负之……射人以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孙希旦《集解》:“接,接子也,就子生之室,陈设馔具,以礼接待之也。桑弧蓬矢,本大古也。”《白虎通义·姓名》:“必桑弧何?桑者,相逢接之道也。”事实很清楚,鉴于古人素以桑为家居之木,所以对于家庭新成员的到来,桑便具有了迎新的意义。而这一迎新之义不仅涉及新生接子,而且也必然涉及对新亡灵的接纳。
古礼以先人新故至三虞为丧礼,于五礼属于凶礼。而在丧则为未葬之时。《左传·僖公九年》:“凡在丧。”杜预《集解》:“在丧,未葬也。”其间因父母新故,孝子痛疾不已,哀之所至,即哭不止,故哭踊无时。而至三虞之后继以卒哭礼,乃改无时之哭为朝夕一哭,有所节制,转属吉礼。故“丧”字本从之数“口”其实正为丧礼哭无时之象。其字从数“口”,犹“哭”字所从之二“口”,皆象哭无时。许慎以“丧”字的形构为从“哭”从“亡”,与“丧”字的本形虽不相合,但其以为字本从“哭”却极具卓识,事实上这意味着“丧”字本形所从之数“口”其实就是“哭”之本字。哭为哀声,故从二“口”表意,显然即有哀至则哭、哭踊无时之喻,与“丧”字本从数“口”的意义相同。又《口部》:“哀,闵也。从口,衣声。”其从“口”为意符,所表达的意义也与“哭”字相似。因此,丧既为卒哭之前的哭丧,则“丧”字所具有的数“口”并存的特点显然反映了丧礼哭无时的礼俗。
古礼于丧奠之后安葬,葬后则行虞祭,迎精而返,安神灵于家庙。虞祭即为丧祭。《周礼·春官·丧祝》:“掌丧祭祝号。”郑玄《注》:“丧祭,虞也。”《周礼·春官·小宗伯》:“诏相丧祭之礼 。”郑玄《注》:“丧祭,虞祔也。”丧祭为虞,乃卒哭之前的祭祀,仍哭无时,但主安神。《仪礼·士虞礼》郑玄《目录》:“虞,安也。士既葬父母,迎精而反,日中祭之于殡宫以安之。虞于五礼属凶。”胡培翚《正义》:“虞为安神之祭名。”《礼记·檀弓下》(郑玄注):“既反哭,主人与有司视虞牲(日中将虞,省其牲)。有司以几筵舍奠于墓左,反,日中而虞(所使奠墓有司来归,乃虞也。舍奠墓左,为父母形体在此,礼其神也)。葬日虞,弗忍一日离也(弗忍其无所归)。是月也,以虞易奠。卒哭,曰成事(虞,丧祭也。既虞之后,卒哭而祭。祭以吉为成)。是日也,以吉祭易丧祭(卒哭吉祭),明日,祔于祖父(祭告于其祖之庙),其变而告之吉祭也。比至于祔,必于是日也接,不忍一日末有所归也。”孔颖达《正义》:“虞者,葬日还殡宫,安神之祭名。”由此可知,丧祭也就是虞祭,其礼旨唯在于安神,然哭丧依旧,哀至而哭,故哭无时,至虞后的卒哭祭才止无时之哭。很明显,丧祭的这两个特点——安神与哭丧,与“丧”字本从“桑”从数“口”所表达的意义若合符契。
虞祭安神,所以用于迎精安神之主乃由桑木制成,且不刻不画。这种以桑主安神的做法显然源出桑为家宅之木而有安居迎新的意义。虞祭迎精,强调的是一个“迎”字。很明显,这种对于亡灵的迎接事实上与接子迎新一样,都属于对家庭或宗庙新成员的迎接,因此两事皆用桑,礼旨并无不同。
《春秋经·文公二年》:“丁丑,作僖公主。”《公羊传》:“虞主用桑,练主用栗。用栗者,藏主也。”何休《解诂》:“礼平明而葬,日中而反虞。以阳求阴谓之虞者,亲丧以下圹,皇皇无所亲,求而虞事之。虞犹安神也。用桑者,取其名与其粗觕,所以副孝子之心。谓期年练祭也,埋虞主于两阶之间,易用栗也。”徐彦《疏》:“言以阳求阴者,谓以日中求神是也。”又《穀梁传》:“作,为也。为僖公主也。立主,丧主于虞,吉主于练。”范宁《集解》:“为僖公庙作主也。盖神之所冯依,其状正方,穿**,达四方。天子长尺二寸,诸侯长一尺。礼平明而葬,日中反而祭谓之曰虞,其主用桑。期而小祥,其主用栗。”杨士勋《疏》:“虞主用桑者,桑犹丧也,取其名与其粗觕,所以副孝子之心。练主用栗者,谓既埋虞主于两阶之间,易用栗木为主,取其战栗,故用栗木为主。”注家皆以虞主用桑的原因一在于“桑”“丧”二字同音,故可达意;一在于桑木粗觕,此可为孝子哀痛之心的写照。这两种说法其实并不准确。自然界中的粗觕之木非止桑木一种,何以虞主独用桑木?若以“桑”“丧”同音为因,则不啻以果证因,因为古文字“丧”本皆从“桑”,这仍然需要我们必须首先解释古人以桑为丧的真正原因。显然,桑为粗觕之木并不足以构建桑木作为虞祭之主的礼义基础。
丧礼用桑不仅见于虞主,还体现在对亡者的修饰方面。《仪礼·士丧礼》:“鬠笄用桑。”郑玄《注》:“桑之为言丧也。因为笄,取其名也。”这种解释也颇不妥。《荀子·礼论》:“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如死如生,如亡如存,终始一也。始卒,沐浴鬠体饭唅,象生执也。”事实很清楚,鬠笄乃饰于亡人,其与其他随葬品一样,都应追求与亡者生时所用物品同样精致。因此,古礼于亡者鬠笄用桑显然不可能因为其粗觕,而应另有原因。
中国原始的宇宙观以为天圆地方,而以人体比附宇宙,则为圆首方足,这意味着在灵魂升天的宗教观念中,头的方向其实就是天的方向,或者头的走向也就是灵魂的走向,所以在虞祭迎精而返的礼仪中,亡人头的指向其实就是灵魂的归所。很明显,虞祭以桑主迎精正可与亡者头笄用桑相呼应,从而达到以桑主迎精而引导亡灵返归宗庙的目的。
虞祭以桑主迎精安神,其礼旨在于安静主阴,故始虞、再虞皆用柔日。《仪礼·士虞礼·记》:“始虞,用柔日……再虞,皆如初……三虞、卒哭、他,用刚日。”郑玄《注》:“葬之日日中虞,欲安之。柔日阴,阴取其静。丁日葬则己日再虞。当祔于祖庙,为神安于此,后虞改用刚日。刚日,阳也,阳取其动也。士则庚日三虞,壬日卒哭。《檀弓》曰:葬日中而虞,弗忍一日离也。是日也,以虞易奠,卒哭日事成。是日也,以吉祭易丧祭,明日祔于祖父。如是虞为丧祭,卒哭为吉祭。”据此则知,虞祭主阴以安神,又以特豕饎爨馈食,其所体现的思想与“安”以主静、“寍”以主食的意义完全相同。故虞祭旨在迎精安神,其本名丧,如果从丧主为桑、且桑主安宁的观念考虑,则昌宁、乡宁之名其实都可视为这一传统的遗绪。
“丧”字本以从“桑”从数“口”的形构特点以明丧祭,丧祭的意义则在迎精安神,然而必须强调的是,古人之所以迎精而返,其原因却是因为先人的亡走,所以郑玄认为古人不忍言死而言丧,正是鉴于“丧”有弃亡的意义,古丧奠之礼每动必远,相继有朝庙奠、祖奠、大遣奠,其意皆旨在为亡人出行送别,早至西周时期就已形成了严格的制度。于是古人为在丧礼中体现丧亡的意义,又在从“桑”从数“口”的本字基础上添加了表意的“亡”或“走”字(图三:6-9、12-14),并以从“桑”从“”从“亡”的形构将“丧”字最终定形。(图三:10、11)据此可见丧礼意义的早晚变化,其本在迎精安神,故字从“桑”;后主弃亡,故字从“亡”。
《仪礼·既夕礼》:“ 三虞卒哭。” 郑玄《注》:“虞,丧祭名。”《礼记·檀弓下》:“以虞易奠。”郑玄《注》:“虞,丧祭也。”古以安神之丧祭名“虞”,是否与首封丧原的唐叔虞有关?这种可能性似乎并不是不存在的。商代甲骨文所见有丧,地望即在乡宁,知乡宁称丧于商已有之。至西周成王时封叔虞于丧原,或于早期之丧祭有所改定规范,成为新定周礼之一部分,于是后人袭叔虞之名,而以丧祭称为虞祭。今据西周晋侯墓地出土叔夨方鼎铭文可知,叔虞之名本作“叔夨”。“夨”读为“吴”,《说文》训“吴”为大言,与哭丧之义正可相通。
综上所述,知乡宁古本称丧,也名丧原,后讹误作鄂。丧名之由来以桑木为本,事关中国传统丧礼的起源,文化深厚。显然,对古丧地文化的研究不仅于乡宁历史真相的揭示具有意义,对中国古代丧葬文化的起源以及与桑有关文化传统的研究也同样具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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