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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4月1日起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

发布时间:2024-04-01 17:00:49

从今天(4月1日)起,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正式试点。根据规定,从2024年4月1日起到2025年3月31日,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这里所说的“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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