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10个专门委员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5日通过了会议关于成立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决定成立10个专门委员会。这10个特别委员会是:国家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监督和司法委员会、财政和经济委员会、
教育、科学、
文化和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和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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