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网交易平台官网 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比特币应当注意防范风险。
据中国央行2013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的规定: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
1: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2: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互联网支付服务项目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如支票、电汇、互联网支付、储蓄卡、网上银行等。
1: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件产生的电子货币,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比特币的特点是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数字世界使用,不属于任何国家和金融机构,并且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兑换它,也因此被部分不法分子当做洗钱工具。
2:2013年,美国政府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使得比特币价格大涨。而在中国,2013年11月19日,一个比特币就相当于6,989元人民币。
3:比特币发展历程回顾:2008年爆发全球金融危机,同年11月1日,一个自称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的人在P2P foundation网站上发布了比特币白皮书《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1],陈述了他对电子货币的新设想——比特币就此面世。2009年1月3日,比特币创世区块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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