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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竹:驾校教练知法犯法 酒驾上路被查处

发布时间:2022-05-19 09:17:49

作为驾校教练,理应给学员做出表率。然而,四川省绵竹市两名教练却明知酒后不能驾车的情况下,依然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教练车上路,结果被四川省绵竹市交通警察大队民警逮个正着,不仅丢了“饭碗”,还将面临严厉处罚。

2022年4月22日9点左右,驾驶员高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F30XX的教练车行驶至南光大道时,被交警拦下例行检查。见高某某脸色红润,身上有酒味,交警怀疑其涉嫌酒后驾车,随即对其进行检测。经测试,高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6.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经了解,高某某系绵竹市某驾校教练,当天与家人在街上吃完夜宵后准备回家,本以为时间太晚,交警已经下班,便抱着侥幸心理上路,身为驾校教练,高某某知法犯法,酒后驾车,情节严重。交警介绍,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按照相关规定,将面临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罚。高某所作所为不仅害了自己丢掉工作,还给学员做了反面示范。

2022年5月3日晚上7点50分,交警在孝德镇年画村设卡,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此时,一辆车牌号为川F60XX教练车因行驶轨迹异常,被交警拦下检查。驾驶员刘某打开车门,一股浓重的酒味便扑鼻而来,交警立即将其带至执勤点进行检测。经测试,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经了解,刘某某也是一名驾校教练,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他后悔不已。据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5000元、15日以内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教练车行车秩序,该大队将结合辖区实际,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查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教练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违章停车、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活动,加大安全驾驶宣传力度,切实增强教练及学员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感,做到自警自律、文明驾驶、安全出行。(蔡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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